近日,省局印發《江蘇省藥品冷鏈物流操作規范(暫行)》,自下發之日起執行。《規范》制定了冷藏藥品在發貨、運輸、收貨、貯藏等物流環節過程中的基本操作標準,規定了有關溫濕度控制、溫濕度監測、設施設備配備、冷鏈驗證、人員培訓、系統管理等技術方面的管理要求,適用于冷藏藥品生產、經營、使用單位以及承擔冷藏藥品物流運輸的企業等。省局要求各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必須高度重視藥品冷鏈問題,切實加強對冷藏、陰涼等特殊條件保管藥品的流通、使用過程的監管。省內各冷藏藥品涉藥單位要及時組織學習,嚴格按照《規范》要求進行自查整改。省局今年將組織冷藏藥品專項檢查,凡不符合《規范》冷藏條件要求的單位,將責令其暫停冷藏藥品的銷售、使用、儲存、運輸等活動,并將視情核減經營范圍或移交相關部門處理。